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基层治理 | 打造法治建设基层样板



基层治理,法治先行。近年来,蛟河市司法局锚定法治建设目标,在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等关键领域精准发力,实现多点突破,斩获10余项国家和省级表彰,成为全省法治建设的基层样板,其经验多次在省级平台分享交流。2023年,天岗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在全省现场会上重点推介,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鲜活范例。

刀刃向内,构建规范高效执法体系。行政执法规范有序,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环。蛟河市司法局紧扣“三项制度”核心要求,在全省率先启动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建立“监督+整改”闭环机制,累计开展执法监督检查120余次,整改问题276项,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率达100%,确保执法过程严谨规范。针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难题,积极搭建跨部门联合执法平台,整合11个部门执法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协同处置。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作用,5年来,完成274件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从决策源头筑牢法治防线。2023年,蛟河市凭借在“三项制度”落实中的突出表现,作为全省唯一县区代表在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其“执法监督+智慧平台”模式被纳入《吉林省综合行政执法创新实践案例》。天岗镇试点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7个部门执法权后,基层执法效率大幅提升40%,成为执法改革的“蛟河样板”。

精准滴灌,打造全域法律服务矩阵。法律服务是连接法治与群众的桥梁。蛟河市司法局创新推出“多维普法+全域服务”模式,全力构建“15分钟法律服务圈”。精心培育824名“法律明白人”,组建43人的“八五”普法讲师团,打造《法治大讲堂》等176期电视专栏,并推出民法典漫画册、普法环保袋等特色宣传品,让法治宣传融入百姓日常生活。今年,他们建立普法需求数据库,针对不同群体定制“法治包裹”,推动普法从单向传播向全民互动转变。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蛟河市实现了市、乡、村三级全覆盖,建成1个市级中心、17个乡镇工作站、270个村级工作室,256个村全部配备法律顾问。5年来,公证处办理案件6771件,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1460件,新建61个联络点,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4070份,切实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多元共治,织密基层解纷防护网。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是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蛟河市司法局整合社会资源,在市级综治中心设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配备专职律师和调解员。中心运行以来,累计接待咨询1003人次,化解疑难案件389件。同时,创新打造“六六议事堂”“百姓说事点”等特色品牌,借助老党员、乡贤等民间力量,成功调处林地纠纷、婚姻家庭矛盾等基层案件91件。此外,在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领域成立专业调解委员会,推动矛盾化解专业化,实现90%以上纠纷在基层得到妥善解决。

蛟河市司法局以钉钉子精神将法治理念转化为治理效能,无论是“三项制度”的率先实践,还是“六六议事堂”的基层探索,亦或是“15分钟法律服务圈”的全域覆盖,都彰显着法治建设的“蛟河智慧”。

分享到:
吉林省长安网
吉林省长安网

主办单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 吉ICP备10201797号-3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