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基层院长谈综治 | 以司法之力 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实质化入驻综治中心后,基层法院是如何发挥综治中心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重要工作平台作用的?

基层法院在推动实现矛盾纠纷化解资源聚合、力量融合,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地”等方面的具体做法有哪些?成效又如何呢?

基层院长谈综治

让我们跟随基层法院院长的视角

听听他们的声音‍

本期院长

永吉县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 院长 孙海波

永吉县人民法院积极融入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将诉讼服务中心、多元化调解中心入驻县综治中心,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条基层治理新路径。

一站式受理,推动社会治理协同

打造“一中心多用、多中心合一”的便民服务体系,充分整合30余家部门资源,将诉讼服务融入综治中心,实现“矛盾联调、问题联治、风险联控”的司法功能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与公安、司法、信访、社区等多方力量联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对跨领域、跨部门的复杂问题,由“一站式”平台牵头协调,推动多部门联合处置,群众诉求“一门通办”,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更加畅通。

一揽子调处,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中,法院与综治中心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运用“三步分流”模式,综治中心前期调解、排查预警,分流至各职能部门进行归口处理;人民法院梳理受案清单,摸排适合引入其他调解力量的纠纷案件,分流至综治中心。借助各方化解力量,调解成功的,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进行诉服指导,立案后分流至先行调解环节。今年1-8月,综治中心线上平台化解分流纠纷368件,诉服中心引导分流至综治中心34件,立案后引导至先行调解814件,先行调解成功率20.01%。

全链条解决,推动基层平安建设

建立诉调对接“全链条”协同机制,调解员凭“乡情、法理、专业”优势介入,法官提供“调解指导+司法确认”法律支持,速裁团队轮值入驻,灵活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以“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要素式审判文书”联合辅助,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当庭宣判,有力提高纠纷化解效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五建一体”工作法为抓手,联动“微芒调解室”“五老调解”,将司法服务深度嵌入“无讼粮仓”“无讼冰雪”建设。目前,息诉服判率与结案率持续攀升,案件办理周期与案件比持续走低,审判执行质效良性运行。

下一步,永吉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与综治中心的融合联动,聚焦人民群众诉求,以协同之力让公平正义在基层深植厚培、落地生根。

分享到:
吉林省长安网
吉林省长安网

主办单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 吉ICP备10201797号-3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