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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府院同协作 听证解纠纷

    2020年7月3日,自“集安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挂牌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三部门首次共同召开了听证会,对一件行政诉讼案件顺利调解成功。集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辉、集安市司法局局长李培杰亲自参加了听证会,会议由集安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助理刘振义主持。





    该案申请人宿某,于2020年7月1日向集安市人民法院诉称,阳光家园四期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智慧民宿期间,违法施工,对其所有的房屋基础造成严重损毁,致使其房屋变成危房,随时有倒塌的危险,对其房屋使用造成极大安全隐患,多次向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后,至今未能得到解决,因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住建部门履行职责,对该施工单位对其房屋造成损害给予处理。





    通过听证,法院、检察院和司法局三部门了解到,住建部门于6月28日接到宿某举报后,立即对该施工单位下达了停工通知。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应当移交规划主管部门进行查处。通过释法说理,申请人宿某认同住建部门已经依法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但对自己的房屋损害的处理还存在一定的顾虑,为消除宿某的顾虑,听证人员协调住建部门积极履行其部门范围内的职责,不在其职权范围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集安市自然资源局)查处,对房屋补救方面,将继续衔接加固房屋的问题。在各部门听证人员的协调下,双方顺利达成协议,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不但为群众节约维权成本,节约行政、司法资源,而且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下一步,集安市人民法院、集安市人民检察院、集安市司法局三部门将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为平台,积极协作,形成聚力,为促进法制集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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