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校园法治教育,增强学生们的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营造健康、阳光的学习成长环境,近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名法官到学校开展普法教育讲座。 在通化市第一中学,学校法治副校长、市法学会会员何秋彦结合法院与市法学会联合开展的“开学第一课”活动深入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有关校园欺凌的重点法条,刑事责任年龄以及网络犯罪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真实案例向全校师生讲解了作为欺凌者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欺凌的时候应该如何保护自己以及学校的责任与义务。倡导同学们要“知敬畏,明底线”学会沟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在通钢二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民一庭法官李娜以最近出现的校园伤害案件为切入点,深入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欺凌,从校园欺凌中的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协助者等角色的角度,结合真实案例、法律条文等形式,向全校师生讲解了作为欺凌者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欺凌的时候应该如何保护自己以及碰到同学被他人欺凌时应如何提供帮助等,引导同学们勇敢向“校园欺凌”说不。 学生们纷纷表示,讲座让他们对法律知识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对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他们表示将积极参与到法治校园的建设中来,共同营造一个健康、阳光的学习成长环境。 下步,通化中院将积极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帮助学校建立健全的法治教育机制,推动形成校园法治文化。同时密切关注校园欺凌、校园伤害等热点问题,及时介入处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