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吉林亮剑
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尹伊君检察长强调:压实办案责任 强化督导推动 深入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

    6月24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工作视频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部署,统筹安排下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措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尹伊君出席会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兼扫黑办副主任曾天   主持会议,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及成员参加会议。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尹伊君出席会议并讲话


    尹伊君检察长指出,当前,黑恶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案件审查起诉压力得到一定缓解。但更要清醒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点,全省检察机关要对标对表党中央提出的三年专项斗争目标要求,及时进行反思和“回头看”,补短板强弱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改进和完善。他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广度,亲自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尹伊君检察长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加强党的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督导推动,要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得好不好、够不够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


    各级院检察长作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扫黑办的领导,以主动担当精神承担起专项斗争的领导责任,既挂帅又出征,履职而不失责,统筹专业把关意见,绝不允许在工作上失察失误。要把各项部署要求及时传导至基层,压实到每一名检察官,提升扫黑除恶的检察自觉,克服厌战情绪和模糊认识,紧紧抓住关键节点、重点案件、重要环节,克服困难,强力攻坚。要强化对下指导,充分运用好督导成果,及时掌握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举措。要做好统筹协调,推动扫黑除恶稳中求进、稳中有进,切实保证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确保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兼扫黑办副主任曾天主持会议并通报工作情况


    尹伊君检察长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作为检验成效的重要标准,做到打击有力、办案规范、整治深入、群众满意。


    要严把案件质量关,切实落实把关责任,严格执行把关制度,坚持做到“一个不凑数、一个不放过”。


    要严格对照“扫黑”“除恶”“治乱”总要求,持续加压发力,逐案开展深挖根治,做到查缺补漏,不留遗患。


    要坚持在党委、党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涉黑涉恶案件会商制度,加强与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的沟通协作,积极组织开展案件会商,努力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尹伊君检察长最后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只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要及时总结斗争经验,发现治理漏洞,提出对策意见,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推动标本兼治,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曾天副检察长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六清”百日攻坚战进展情况,分析了前一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会议现场


    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市、县两级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扫黑办全体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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