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吉林亮剑
利剑扫黑 铁腕除恶 ——通化市二道江区政法单位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扫黑除恶,民之所望,政之所向。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通化市二道江区委政法委、区政法单位迅速行动,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方针,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细致摸排,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年来,二道江区委政法委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政法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从法院、司法局、开发区、纪委抽调人员负责扫黑办工作;建立了《扫黑除恶工作实施细则》等配套性机制,确保专项斗争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各政法单位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推进。


    宣传发动无死角摸排细致堵漏洞


    在二道江区委政法委的部署领导下,全区政法单位坚持宣传开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发动,力求做到宣传无死角。




    区公安分局组织社区民警、机关警力深入全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开展宣传,做到纵向宣传不留死角;在微信公众号、电视台、报刊等宣传媒体不间断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区法院充分发挥院扫黑办和两个基层法庭“桥头堡”作用,通过制作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悬挂扫黑除恶标语横幅、进村入户集中宣传活动等方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区司法局在主要街路两侧设立了扫黑除恶工作宣传栏,在超市、商场、车站及各乡镇、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宣传,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区检察院和区扫黑除恶办公室深入4个乡镇和两个街道进行宣传,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政策规定。


    经过各政法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区13.6万人次受益,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落实会商机制确保工作扎实


    区扫黑办与政法各部门进一步落实涉黑涉恶案件会商制度。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重大疑难复杂涉黑涉恶案件,特别是黑恶性质认定有分歧的案件进行会商,提出明确处理意见,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区公安局建立线索摸排机制。制定了线索排查、分析研判、重要案件会商等9项制度和工作流程图,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等台账,每周梳理一批、交办一批。


    区法院坚持严格依法定罪量刑,定性上不拔高也不降格。工作中严格执行“三项规程”,扎实开展“一案三查”工作。对于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要召开法官会议,并上报审委会监督并指导审理。




    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审查逮捕、起诉职能,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严厉打击涉恶犯罪案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打伞破网”惩治涉黑涉恶腐败


    在二道江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区政法单位以雷霆万钧、摧枯拉朽之势,将黑恶势力一查到底,让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和“关系网”无立锥之地。




    二道江区政法单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开通“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直通车”,做到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协调推进;加强纪委、政法、公安、组织、民政、扶贫、审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对重要线索和典型问题及时督察督办;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对已经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充当“保护伞”的,坚决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做到扫黑与“打伞”同步。




    区委政法委及各政法单位将以坚定的决心、明晰的思路、务实的举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二道江区平安建设及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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