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讲一创|守正创新、担当作为,营造通化调解新“枫景”"/> <span style="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22pt;">七讲一创|守正创新、担当作为,营造通化调解新“枫景”</span>_通化市长安网
综合治理
当前位置: 首页>综合治理
七讲一创|守正创新、担当作为,营造通化调解新“枫景”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市司法局认真落实省、市两级工作部署要求,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第一道防线”,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创新业务培训载体,着力提升调解员专业素质能力

为有效提升全市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水平,以更高标准服务法治建设,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全市矛盾纠纷成功化解率得到有效提升。一是加强“多媒体+培训”深度融合。在坚持传统业务培训方式的基础上,市司法局不断丰富和创新培训形式,认真总结近年来线上、线下培训经验,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尝试利用多媒体手段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开展多媒体培训是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一项创新举措,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概述、3名优秀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调解技巧等内容有机结合在一起,制作成时长60分钟的多媒体课件,利用多媒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全市160名基层调委会主任及调解骨干已完成多媒体课件的学习,培训效果显著。这种形式新颖、灵活便捷的培训受到基层调解员的广泛欢迎,达到提高全市人民调解水平、培训逐级到位的预期目的。二是注重“平台+线下”培训模式。组织全市985名专兼职调解员充分利用“吉林省人民调解网络学习课堂”学习平台,重点针对法律法规、调解技能、心理学堂等内容开展线上常态化学习。指导各县(市、区)利用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旁听庭审等形式,定期开展线下业务培训。三是做好“典型案例”专题培训。指导全市78个乡(镇)街道调解组织、776个村(社区)调解组织,通过《人民调解》杂志进行典型案例和调解技巧的重点学习。结合《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经验选编》《全省“枫桥经验”先进典型经验材料汇编》开展线下学习“枫桥经验”典型专题培训,形成学习记录34份,向省司法厅选送优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3篇。


二、统一标准和模式,有效推动人民调解参与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通化市综治中心建设达标年活动相关任务落实,市司法局立足工作实际,结合省、市两级政法委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制定下发《人民调解参与县乡村综治中心联动调解工作机制(试行)》《关于做好通化市人民调解参与县乡村综治中心工作的通知》,从派驻调解组织和人员名称、方式、派驻人员工作职责、服务窗口及功能室设置、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工作制度6个方面细化工作标准和模式,指导县(市、区)做好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派驻综治中心工作,有效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形成“警调联动、诉调联动、访调联动”合力,强化“一站式”化解工作目标。派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777个调解组织、1224名调解员参与派驻,受理矛盾纠纷343件,成功化解324件,调解成功率94.5%。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指导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聚焦民生、社会经济发展、企业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人民调解专项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春节“两会”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共排查矛盾纠纷657次,调处873件,化解率99.5%。春耕期间,组织开展“调解惠农”专项行动,充分发挥60个乡镇司法所前沿堡垒作用,组织1100名人民调解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法治宣传20余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40次,成功化解110件,调解成功率99%。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整理和归纳近年来各县(市、区)人民调解优秀典型案例并汇编成册,逐步畅通人民调解典型经验交流学习渠道,推进“调解和企”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打造通化人民调解新“枫景”,护航我市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助力“平安通化”建设。


分享到:
通化市长安网

主办单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 吉ICP备10201797号-3